诸暨市人民医院志工管理办法
2014年10月20日
来源:
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志工工作有序、优质、高效、安全地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志工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二条 诸暨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本院)的志工是指经过本院招募、培训及评核等程序,并且由本院授证的志工,包括医院志工及社会志工。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组织机构
(一)成立志工管理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成员为:团委、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门诊办等有关负责人。负责本院志工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
(二)志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志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党委办,负责志工的招募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后备志工队伍信息库和志工档案。
第三章 招募
第四条 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爱心、责任心并自愿服务者。
(二)服务当天能连续工作3小时,每年至少提供20小时服务,且能持续服务1年及以上者。
第五条 报名
申请成为志工的人员,需填写有关登记表,经医院志工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方能加入志工队伍,并遵守志工服务守则。诸暨市人民医院志工申请表及志工服务守则,具体报名方式如下:
(一)现场报名:各门诊部服务台。
(二)电话报名: 0575-81782802。
(三)网络报名:至本院网站(http://www.zjsrmyy.cn)或本院志愿者群(群号:374311518)下载报名表,微信群《常春藤志工之家》均可。我们将与报名者确认面谈时间。
第六条 录用
(一)报名者经面谈后由志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讨论确定是否录用。
(二)被录取的新进志工必须参加本院开办的培训课程。
(三)志工参加培训并经评核合格后,将依据志工的意愿及可以服务的时间,安排新进志工到各组工作。
(四)志工一旦录用,工作时统一配戴志工服务证,穿着志工背心。
第四章 教育与培训
第七条 医院每年至少为志工举办2次在岗教育培训,可针对全体志工或各组分别培训。
第八条 本院其他教育培训鼓励志工参加。
第五章 服务内容
第九条 根据志工的意愿及特长开展以下服务:
(一)提供咨询服务,做好方向指引,协助查询医生出诊信息,指导专家及名医预约。
(二)提供自助机操作帮助,协助患者在自助机上预约、挂号、缴费。
(三)引导患者购买病历,协助填写患者信息,指导患者自助挂号和自助打印化验报告。
(四)遇到行走不便的患者,予以搀扶或代借轮椅,协助老年体弱患者上下扶梯或出入电梯。
(五)无烟医院义务劝导员。
(六)下乡或进社区义诊、健康知识宣讲。
第六章 考核与表彰
第十条 志工服务实行动态管理,医院相关部门既要注重持续地招募社会志工,以增加志工的活力,又要对于一些不适合担任志工工作的人员进行及时的调整,保持志工队伍的活力和服务力。诸暨市人民医院志工请假及退出办法见附件4。
第十一条 本院志工将根据医德考评办法,对积极参加志工活动并满服务时段者在个人医德考评档案中予以加分。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时给予适当倾斜。
第十二条 医院在志工队伍内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星级认定制度。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志工,在每年召开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
第七章 社会福利措施
第十三条 每一时段服务满3小时的志工,可领取本院提供的工作餐?1张,在员工餐厅就餐。
第十四条 医院每年为志工举办1次联谊活动,搭建志工队伍平台,交流工作经验。
第十五条 社会志工每1期(1年)服务满100小时,可在本院免费体检1次(新5号套餐)。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实施,未尽事宜由党委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