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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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的权利

    1.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要求不分种族、性别、国籍、宗教、婚姻状况、教育程度,平等地获得治疗权。

    1.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包括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不得歧视、遗弃、侮辱等。尤其是对严重缺陷、残疾者以及性病、艾滋病患者,更应当注意其人格权的保护。

    1.3知情同意权。患者有参与医疗护理过程的权利,在麻醉、手术、输血或者使用血制品以及进行其他高风险治疗前,有知情同意的权利。有参与治疗过程中发生的伦理道德问题讨论的权利,包括终止抢救和停止生命支持治疗的选择等。有得到医疗费用的解释和说明的权利。

1.4隐私权。要求个人隐私得到尊重。医院在进行病例讨论、会诊、检查和治疗时要满足患者合理的隐私要求,如病房内使用床帘,与患者治疗无直接关系者,必须取得患者同意后方可在场。要求个人以及与治疗有关的所有内容及记录等信息保密,与治疗无关的人员在使用病历前需得到医务科同意。

1.5自主权。完全行为能力人应以本人意愿为准,当父母、配偶同病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尊重患者本人意愿。但是病人的自主权不得干预医生的独立处置权。

    1.6拒绝治疗权。有权接受或拒绝治疗,并有对拒绝治疗所造成后果的知情权。

1.7医疗文件的查阅权和复印权。

1.8有获社会资助的权利。

1.9有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无监督权)。

1.10有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包括:(1)知情权:(2)病案资料复印权:(3)共同封存与启封权:(4)共同委托鉴定权:(5)申请再鉴定权;(6)随机抽取专家权:(7)申请回避权:(8)陈述与答辩权:(9)请求调解和处理权;(10)请求赔偿权(诉权)。

 

2.患者的义务

    2.1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与规定的义务。不得侵犯医院员工和其他患者的权利,病人要协助医院控制和减少噪音、保持清洁安静、不吸烟、减少探亲来访人员等。

2.2提供个人准确信息的义务,包括身份证和医疗保险证件。

2.3提供个人真实、准确、全面的健康信息的义务:包括个人和家庭信息、现有疾病和既往疾病史等,及时向医务人员告知健康变化状况,提供可随时联系的24小时开机的家属电话号码。

2.4配合主管医生、护士及其他相关医务人员的治疗护理计划和指导,若拒绝治疗或不遵从医嘱时,应履行签字义务,自行承担其后果。

2.5有按时、按数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2.6配合医院实习生和见习生的教学工作,但患者有权利拒绝任何与治疗无关的检验、测试等相关活动。患者的拒绝,并不影响到本院医务人员对患者的服务态度及所提供的医疗质量。

2.7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2.8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2.9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急危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病等)。

2.10病愈后有及时出院的义务。

2.11有协助医院进行随访工作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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