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2009年《中高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的通知

2009年06月08日

 

  

各病区、科室:
根据绍兴市卫生局绍市卫发[2007]186号《绍兴市中高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绍兴市中高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试行)补充说明》及绍市卫医教[2009]18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的晋升前期准备工作,现对申领2009年《中高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领对象:今年拟晋升高级(正、副)职称的中高级卫技人员。
二、 申领要求:
㈠今年拟晋升高级(正、副)职称的中高级卫技人员请根据要求,认真在绍兴市继续医学教育网上输入完整数据后,打印学分登记册,科主任审核签字。
㈡请于6月18前将打印好的学分登记册、I类学分原件及复印件、II类学分相关资料(学分证、论文、科研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上交科教科,资料不完整以及逾期均不予受理。
㈢2007-2009年凡参加院内学术活动均记Ⅱ类学分,按规定以实际参加情况予以登记。
(四)今年晋升高级职称人员必须通过绍兴市统一组织的公需课目考试,已完成考试并合格者,请到科教科确认登记。
(五)申领对象每人交2寸彩色照片一张,并缴纳证书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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