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11年07月27日
各病区、科室:
现将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科室按照文件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在网上进行按时申报的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分别于2011年8月1日(申报国家级)、9月15日(申报省级)前一并交科教科,逾期不受理。
附件:浙继委办发〔2011〕7号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诸暨市人民医院科教科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